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贸易发展局

当前位置:首页 > 政务公开 >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

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贸易发展局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

发布日期:2022-01-25 10:23 来源:贸易发展局
字号: |

名称: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贸易发展局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

发布机构: 贸易发展局

  • 索引号:

  • 文 号:

  • 主题分类:

  • 有效性:

  • 成文日期:

  • 发文日期: 2022-01-25

一、总体情况

为深化主动公开,着力提升信息质量,认真做好政府信息主动公开。本年度我局围绕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》、《2021年天津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》《2021年滨海新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》,同时结合《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府信息主动公开、依申请操作规程》等相关要求,并结合我局实际工作情况,现将我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如下:

我局全年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条,其中,在经开区政务服务平台公开信息4条(含财政预决算领域2条,其他领域2条);均为公示类信息。本年度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1条,

二、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

第二十条第(一)项

信息内容

本年制发件数

本年废止件数

现行有效件数

规章

0

0

0

行政规范性文件

0

0

0

第二十条第(五)项

信息内容

本年处理决定数量

行政许可

0

第二十条第(六)项

信息内容

本年处理决定数量

行政处罚

0

行政强制

0

第二十条第(八)项

信息内容

本年收费金额(单位:万元)

行政事业性收费

0

三、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

(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: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,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)

申请人情况

自然人

法人或其他组织

总计

商业企业

科研机构

社会公益组织

法律服务机构

其他

一、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

1

1

二、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

三、本年度办理结果

(一)予以公开

(二)部分公开(区分处理的,只计这一情形,不计其他情形)

(三)不予公开

1.属于国家秘密

2.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

3.危及“三安全一稳定”

4.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

5.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

6.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

7.属于行政执法案卷

8.属于行政查询事项

(四)无法提供

1.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

2.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

3.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

(五)不予处理

1.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

2.重复申请

3.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

4.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

5.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

(六)其他处理

1.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、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

2.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、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

3.其他

1

1

(七)总计

1

1

四、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

四、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、行政诉讼情况

行政复议

行政诉讼

结果维持

结果纠正

其他结果

尚未审结

总计

未经复议直接起诉

复议后起诉

结果维持

结果纠正

其他结果

尚未审结

总计

结果维持

结果纠正

其他结果

尚未审结

总计


0

0

 0

五、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

一年来,在党委、管委会的领导下,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,但还存在政府信息工作专业化程度不高,政府信息公开渠道、方式方法缺乏多元性等问题。下一步,我局将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,加强政务公开业务培训,细化分工,强化和提升结果反馈的及时性、确保应公开尽公开,保障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落实到位。

六、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

本年度没有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。




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